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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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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学校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当前,我省已进入汛期、多雨期和极端天气多发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吉林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及学校党委关于防汛抗旱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汛工作,保障在校师生员工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密切注意气象变化,坚持守土尽责,强化工作措施,坚决把防汛责任落到实处。

二、做好自然灾害应对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趋势,及时向师生员工发送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特殊环境区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能力的评估研判,提前做好人员组织、技术支持、资金物质、避灾场所等各项相应准备;要结合单位实际,如遇到暴雨、台风、雷暴、冰雹等恶劣天气时,应灵活调整在校学生的实习实践教学计划,必要时坚决暂停课程安排,并迅速组织疏散、转移、妥善安置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

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要求,并结合学校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一)对校内危旧房屋、地下室、学生生活区、教学楼、实验室、水电设施以及外墙悬挂物等重点隐患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不遗漏一处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建筑楼宇如遇漏雨应及时派人控制,避免大面积积水;遇到暴雨天气使建筑结构发生变化,应立即进行人员疏散。

(二)校内相关单位要适时监测校内降雨排水,特别是低洼地区积水情况,及时疏通排水设施,对打开的下水井要做好安全标志,防止发生意外,排水后随即关闭。

(三)校内相关单位要加强校园内配电设备的巡查力度,防范因降水、雷电、大风等灾害天气损坏电器设备以及电线裸漏连电伤人事故。

(四)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遇雷雨天气,提醒师生员工尽量减少或缩短在不利天气条件下的户外活动时间,不要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避免涉水前行,并防范大风天气引发的高空坠物。四、压实防汛抗旱抢险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时刻紧绷安全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明确安全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安全负责人要持续保持临战状态,以对全体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重点要害部位应指派防汛值班人员,确保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如实报告受灾情况,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安全防汛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防汛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全面做好重点部位防御措施和具体工作任务,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