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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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内消防车通道禁止停放车辆的通知
全体教职员工:
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及《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经校领导同意,学校在两个校区规划了消防车通道并设置相关标识。为了保持消防车通道始终畅通,遇突发事件时救援车辆可以直接到达目的地,请入校车辆及在校居住人员车辆停放至指定停车位置(A区B、C栋学生公寓之间停车场、行政楼前后停车场、第一教学楼大门两侧停车位和图书馆南侧停车位、E栋学生公寓与食堂之间停车位;B区第二教学楼北侧停车场、13栋南侧停车场、10、11、12栋靠楼宇门一侧画有停车位区域)。在没有规划停车位的场地和画有黄色实线道路(消防车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占用消防车道属于违法行为,按相应规定给予处罚,同时在全校通报。请大家自觉遵守,并恳请转发到各部门各教学院所有人予以告知,谢谢配合。
长春光华学院保卫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