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障校园交通安全、巩固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成果,现就车辆校内通行证办理做如下规定: 1、即日起至8月31日更换办理车辆校内通行证; 2、用旧通行证到A、B区门卫室免费换取新通行证; 3、办证车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车主为我院职工或配偶的车辆;②车主为职工子女及直系亲属并居住在校内车辆;④其它车辆不予办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 4、请各部门教职工按时换取新通行证,过期车辆将禁止进入校园。
保卫处
201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