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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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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禁烟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要求,深入推进“健康校园”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 号)精神,经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学校范围内开始全面禁烟。现将全面禁烟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学校全面禁烟的重要意义
1. 根据消防部门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加强防火,校园内严禁吸烟,避免火灾发生,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2. 吸烟有害健康,烟草危害已成为人类健康的第一大杀手。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对全面禁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我校全面禁烟工作。
    二、学校全面禁烟工作的目标
1. 学校统一设置室外吸烟处。
吸烟处位置:(1)行政楼室外东侧;
(2)A区食堂通往图书馆路口处;
(3)B区篮球场二教门前。
    2.校园内除指定的吸烟处外,其他区域严禁吸烟。
三、工作要求
1.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人。
2.保卫部门为监督执行部门。
3.保卫处有权对违禁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4. 学校超市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5. 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禁烟,发挥表率作
用。通过自身的行动做到人人防火,人人有责。
6. 加强督导检查,努力实现“无烟校园”工作目标。学校将不定期开展对各单位、各部门禁烟工作的检查。同时积极鼓励和推动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创建“无烟校园”活动。
 
监督电话:(A区)外线:84802110    内线:8110
(B区)外线:84840694    内线:9110
 
 
 
 
保卫处
                                 O 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