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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十一”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推进会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国庆节前安全防范工作,我校组织召开了“十一”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推进会。校党委书记刘炳恩,党委副书记张柏发,纪检委书记王桂兴,副校长吴安平、厉刚出席会议,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网络信息技术中心、后勤负责人,各教学院副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刘炳恩书记传达本月教育厅安全稳定工作的会议精神,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为学校教育教学正常、有序的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刘炳恩书记指出,“十一”期间属于关键时期,也是敏感的时间点,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制。按照学校12日下发的《安全稳定工作方案》明确全链条闭环式责任系统,各职能部门要积极落实。并对我校“十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学生工作处要做好关于国庆节前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教育厅要求的“三个必须”,并做好节后的请销假制度,尤其强调大四在外实习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安全管理以及组织开展宗教活动的检查工作; 2.保卫处要按照学校《安全工作稳定方案》落实警用器械的配备和相关措施的落实,抓好门卫管理、校园巡逻、隐患排查等方面的工作; 3.后勤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的管理,对食堂食品留样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要确保“十一”期间寝室区域正常供水、供电。4.信息技术中心要做好校园网站的防护工作,确保“十一”期间网络不被篡改,对于“僵尸”网站“十一”期间要暂停服务;5.宣传部门做好校园信息发布的检查和审核工作。6.党政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十一”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制度。7.督察处对学校“十一”期间值班工作进行抽查,确保不发生缺岗、漏岗现象。
国庆节前我校安全工作推进会的召开,学校领导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提高了意识,统一了思想,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责任意识,严抓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全校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祥和的国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