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简介
保卫处主要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实施学校安全管理、执行校园安全保卫任务的职能部门,属内部保卫机构。始终坚持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为工作宗旨,做到“有警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有险必救”,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保卫处下设综合科、消防科、治安一科、治安二科、治安三科五个科室。
职责范围
一、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安全。
二、开展舆情调查,做好涉外情报信息收集及上报,协助各级执法部门做好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的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
三、开展国家安全、个人安全、消防、治安、交通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四、强化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对学校行政楼、教学楼、图书馆、综合实训楼、学生公寓、饮食中心、创新创业园及光华培训基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和验收工作。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公共安全秩序的综合治理和维护,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六、加强学校内部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及校园内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七、定期开展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查处责任事故,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相关事件处理。
八、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安保工作,确保其安全。
九、负责校门管理,维护校门秩序。
十、负责保卫部门年度考核、总结和表彰工作。
处长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面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三、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制,督促、检查各科室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
四、抓好保卫队伍建设,带领保卫处全体同志加强政治思想、干部作风和业务能力的建设,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做好保卫干部管理工作,对保卫干部的聘任、晋级、奖惩、辞聘等向校领导提出建议。
六、搞好调查研究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准确了解、获取、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切实做好各类涉稳信息的收集研判和预警处置等工作,积极当好校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七、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和运行管理机制,有效遏制和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抓好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全校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九、负责组织查破一般案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十、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检查、督促防火措施的落实,整改火险隐患,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十一、定期召开全处安全会议,总结、安排近期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和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十二、协调与校内外各单位、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十三、随时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开展安全信息、思想动态调查和收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
二、草拟处、科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和情况简报、通报。
三、负责保卫处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工作。
四、负责保卫处各项会议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文件分类归档和各类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公安机关和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部署安全相关材料的接收、统计、整理、报送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全处财务指标、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七、负责建立健全处内人员档案,做好业务资料信息数据的收集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处人员的值班安排、考勤考核工作。
九、负责保卫处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十、完成保卫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消防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落实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
二、负责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负责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负责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牌、消火栓等设施以及灭火器材的配备、检查和维修。
五、负责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负责监督检查审批校内各单位用火用电作业及临时用工岗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器材演练。
七、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技能。
八、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九、负责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和处罚意见。
十、完成保卫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治安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治安防范工作,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二、负责保安员及门卫的培训与管理。
三、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隐患整改。
四、负责学校各校门的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入校审批制度,对出入学校的人员、物品、车辆进行盘查、验证和登记。
五、负责处理校内发生的一般治安事件和纠纷,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其他专项工作。
六、负责校园交通管理,处理校内发生的一般交通纠纷,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七、负责学校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以及重要领导来访的安全保卫,抽调保安员做好安保工作。
八、保护好各类案件和事故的现场。
九、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加强校园治安巡逻,清理流动商贩和闲散人员,打击现行违法犯罪行为。
十、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和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治安、刑事等案件的登记、统计、汇总和通讯、监控设备、警具等的管理、维修和调试。
十二、完成保卫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安员岗位职责
一、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
三、严格按保安员各时段工作要求进行值班,特殊情况听从校区管理科长的指挥。
四、严格校门管理,遵守校门管理规定,对出入学校的人员、物品、车辆进行盘查、验证和登记。
五、严禁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的,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入校审批制度。
六、在校园内开展昼夜巡逻,预防盗窃、流氓、打架斗殴行为的发生,盘查校园内各类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报治安科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巡查记录。
七、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对不按规定停放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
八、规范登记,对工作时间内出现和发生的各类事情做好详细记录,交班时要把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交代清楚。
九、保管好警用器械、服装及公用物品,损坏及丢失照价赔偿。
十、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和调班,如需请假和调班,必须经校区管理科长批准,报保卫处领导同意。
十一、分工清扫各校区保卫处办公环境卫生,保持值班室内外整洁有序,严禁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摆放在值班室。
十二、值班期间,严禁玩手机、打牌、喝酒、睡觉、办私事。保安员的宿舍内务卫生,严格按军事化管理标准执行。
消防控制室人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责任制,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进行实时监视和操作,不得擅离职守。
二、熟悉和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功能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功能,会熟练操作各种系统。
三、对消防设施进行每日检查,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五、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系统功能测试,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随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保证设备 正常运行。
六、定期向单位负责人和保卫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七、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协助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八、积极宣贯消防法规,严格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十、与微型消防站合建的,应明确微型站站长、工作人员及职责;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演练;定期维护设施设备,确保完好有效。
门卫岗位职责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对本栋楼的公共物品、治安安全、防火安全负责。
二、着装整齐,使用文明用语,注意礼貌、文明接待,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
三、按规定时间开关本栋楼大门,封楼后认真检查本栋楼存在的安全隐患,关好门窗、电闸、水龙头。
四、规范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对值班期间出现和发生的各类事情做好详细记录,交班时要把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交代清楚。
五、严格检查带物资出入人员,无出入手续不准放行。
六、保管好防火通道门钥匙,并在发生情况时,第一时间将门打开疏散人员。
七、加强楼内巡查,对扰乱楼内治安秩序的行为要坚决制止,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熟知楼内分布情况、各单位(部门)内线电话和相关报警电话,在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九、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值班室内外整洁有序,严禁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摆放在值班室。
十、值班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岗睡觉、玩手机、与他人闲聊。
十一、禁止在值班室使用电炉子、电炒锅、电饭锅等违章电器,禁止在值班室炒菜、做饭、饮酒。
十二、门卫在工作期间内发现失职行为,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造成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责,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