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光华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 则
为落实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学习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 组 长:其他校领导
成 员:各单位(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和保卫处处长兼任,主要负责执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出的各项决定,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及相关组织工作,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党政办、保卫处负责人
组员:党政办和保卫处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络,通知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迅速赶赴现场,传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命令;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动态;保证人员车辆随叫随到等
2.宣传工作组
组长:宣传部负责人
组员:宣传部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根据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好对内、对外宣传,防止境内外媒体进行恶意报道;做好事件的正面宣传报道。
3.学生工作组
组 长:学生工作处负责人
组 员:学生工作处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做好各学院有关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化解工作,辅导员要及时到现场进行疏导和劝阻,同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4.安全保卫组
组 长:保卫处负责人
组 员:保卫处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保护、配合公安机关侦查、追踪,以及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保障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内治安、消防、交通秩序和紧急状态下师生员工的疏散。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后勤保障处负责人
组 员:后勤保障处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应急物资调配、供电控制、水源保障等。
6.信息技术组
组 长: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
组 员:信息技术中心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阻断不良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权,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不得发布事件(故)内容信息。做好在一定范围内网络覆盖和屏蔽工作等。
7.医疗救护组
组 长:学生工作部部长、教师工作部部长
组 员:学校医护人员、学生工作部人员、教师工作部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拨打“120”或直接转送医疗机构。
三、适用范围及事件分类和分级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师生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学校乃至社会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事件分类和分级
1.根据校园实际情况,突发事件包括以下几类:
(1)校园治安突发事件
(2)校内交通事故突发事件
(3)校内踩踏突发事件
(4)自然灾害事故
(5)学校紧急状态事件
2.根据风险的可控程度、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等因素,对学校突发事件进行分级,原则上分为I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Ⅱ级(重大突发事件)、III级(较大突发事件)和Ⅳ级(一般突发事件)四个等级。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
(1)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社会影响和关注程度不高。
(2)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出现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
(3)事件处于可控范围,师生情绪平稳,学校秩序正常。
(4)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一般事件对待的事件。
Ill级(较大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
(1)单个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反应,存在过激行为,事态有扩大趋势,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2)事件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程度较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反应。
(3)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明显过激言论,网上出现串联和煽动性信息。
(4)发生在学校内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5)事件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6)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Ⅱ级(重大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
(1)师生手机信息、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
(2)事件的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反应。
(3)发生在学校内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
(4)校内发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的,或3人及以上、10人以下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刑事案件。
(5)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存在明显过激行为,师生反应强烈。
(6)学校出现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
(7)学校已经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的群体性事 件。
(8)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I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
(1)事件影响恶劣,社会高度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报道和传播,师生情绪出现连锁反应。
(2)发生在学校内500人以上的,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
(3)校内发生的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重大刑事案件。
(4)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甚至瘫痪,师生反应十分强烈。
(5)事件政治影响恶劣,威胁国家安全,影响国家国际形象,破坏民族安定团结等。
(6)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理,不受上述标准限制。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1.发生突发事件后,相关单位(部门)发现人员,应第一时间向保卫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保卫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2.学生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批准后,协调相关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相关部门报告,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二)信息发布
1.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发布由学校宣传部牵头负责,统一对外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发布信息。
2.新闻发布方式主要有:学校官网、学校官方微信平台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报道,接受记者采访,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
3.宣传部专人负责突发事件舆情信息收集报送,要密切关注社会舆情,跟踪互联网动态,及时汇报反映。
五、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以下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后涉及现场处置的,发生突发事件师生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及保卫处等相关部门人员收到信息后应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各分管领导小组负责人需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根据安全需要,对事故现场及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事故现场救援秩序确保现场安全。
(一)校园治安突发事件
1.主要包括:展示反动标语、散发反动传单、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进行非法传销、散发非法广告、散发迷信宣传品、寻衅滋事、结伙斗殴、现场绺窃、非法传教。
2.现场人员发现违法乱纪行为发生,立即拨打校内报警电话,并逐级报至值班校领导,特殊情况可越级报告。
3.保卫处接到报警后立即调动护卫队、治安科人员赶赴事发现场,控制、保护现场,并将有关当事人带到保卫处处理,案情严重的,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移交上级公安机关处理;一般治安案件保卫处调查处理,构成较大治安案件的交上级公安机关处理。
(二)校内交通事故突发事件
1.主要包括:车辆碰撞、堵塞交通、发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
2.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拨打校内报警电话,并逐级报至值班校领导,特殊情况可越级报告。
3.保卫处接到报警后立即调动护卫队、治安科人员赶赴事发现场,维护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安交警报警,有人员伤亡及时通知医疗救护组并拨打“120”或直接转送医疗机构。
4.控制当事人和车辆,配合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勘查现场。
5.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家属及监护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校内踩踏突发事件
1.主要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大型会议活动、人员拥挤等情况发生的踩踏事件。
2.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拨打校内报警电话和求助校医务室救助,并逐级报至值班校领导,特殊情况可越级报告。
3.保卫处接到报警后立即调动护卫队、治安科人员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抢扶救援被压倒的师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校医务室到达现场后视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20请求救助。
4.组织现场教职工,疏散拥挤的师生。
5.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家属及监护人,做好善后工作。
6.做好师生思想稳定工作,解除学生恐怖心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四)自然灾害事故
1.主要包括:地震、洪水、大风、雨雪天气、楼舍柱梁倒塌等。
2.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拨打校内报警电话和求助校医务室救助,并逐级报至值班校领导,特殊情况可越级报告。
3.保卫处接到报警后立即调动护卫队、治安科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援,组织师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有人员伤亡及时通知.医疗救护组并拨打“120”或直接转送医疗机构。
4.组织相关人员封闭抢险场所,后勤保障组应切断电源和各种明火,防止发生其他灾害事故。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求助。
6.稳定师生情绪,控制事态发展,避免发生混乱。
7.有新闻采访要请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避免报道失实。
8.关注舆情信息和其他不实报道,采取果断措施。
(五)学校紧急状态事件
1.主要包括:学生聚集出校游行、外来暴力事件、校园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殴打突发事件等。
2.现场人员,立即拨打校内报警电话或保卫处外线报警电话,并逐级报至值班校领导,特殊情况可越级报告。
3.保卫处接到报警后立即调动护卫队、治安科人员赶赴事发现场,控制、保护现场和物证,同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4.组织在场教职工控制事态发展,等待公安机关人员到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等。
六、事件后恢复
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事后恢复工作,恢复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一)善后处置
1.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协助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2.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3.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特点,相关单位(部门)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对突发事件的损失进行评估。
七、表彰奖励
对在预防、处置学校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责任追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校师生的责任和义务,对在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一)本预案是处理学校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学校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报警电话:南区内线:70110,外线:85559245
北区内线:77110,外线:85559345
东区内线:70118
附件:1.长春光华学院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
2.校园治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
3.校内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
4.校内踩踏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
5.自然灾害事故处置流程图
6.学校紧急状态事件处置流程图





